Tham Khảo Sắc_phong

  1. 《朱子语类·本朝二·法制》: 册命之礼,始于汉武封三王,后遂不废。古自有此礼,至武帝始复之耳。郊祀宗庙,太子皆有玉册,皇后用金册,记不审。宰相贵妃皆用竹册。
  2. 《宋史·志第一百一十四·職官一》: 凡命令之體有七:曰冊書,立后妃,封親王、皇子、大長公主,拜三師、三公、三省長官,則用之。